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8 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37,06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0.44%;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5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5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8、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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