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5-061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现将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核发《关于核准西上海汽车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9 号),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77.4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80.7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96.63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
具“众会字(2020)0910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西上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的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上海安磊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1701129300576739
上海市嘉定支行
2 上海延鑫汽车座椅配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1701129300576863
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支行
3 广州延鑫汽车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1701129300576615
公司 上海市嘉定支行
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磊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上海安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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