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西上海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核发《关于核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9 号),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77.4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80.7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96.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众会字(2020)09107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亭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亭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及 2022 年 5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上海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乘用车立体智能分拨中心(立 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
体库)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 上海蕴尚实业有限公司 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东至百安路, 合肥市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
建设地点 西至吴塘河,南至恒谐路,北 业园,为新征用地,地块东至
至恒裕路。 昌北路,南侧为其他用地,西
至机场东路,北至白塔路。
项目总投资/万元 49,811.00 32,400.00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47,796.63 32,400.00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和执行情况
2023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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