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红梅)
作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红梅,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历任陕西科技大学教授、院长,现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盛泰集团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通过22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1次,审议通过49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仔细审阅议案,详细询问各议案的背景并收集相关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以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2024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共召开12次会议,分别为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战略与ESG委员会2次。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在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发表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有效监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出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总部现场工作、子公司办公室及项目实地考察,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每次召开会议前及时勤勉地提供相关资料,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地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