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立军)
作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正式卸任。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夏立军,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4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二级教授、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巴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7月,任盛泰集团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所有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仔细审阅议案,详细询问各议案的背景并收集相关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以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2024年任
职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共召开12次会议,分别为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战略与ESG委员会2次。
在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对于本人2024年任职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就审议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并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及项目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时刻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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