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1008 转债简称:沿浦转债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
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财会〔2023〕
11 号规定”)和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
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
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 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
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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