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且分别假设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和 2026 年 11
月 30 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 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8,000.00 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 114.30 元/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5、假设 2025 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4 年持平,2026
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上一年度持平;
(2)较上一年度增长 30%;
(3)较上一年度增长 5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与 2026 年度全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5 年期初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假设
2026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6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
7、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5 年末总股本 121,170,892.00 股为
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量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 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 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 为准;另外,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费用的影响。
9、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较上年变化情况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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