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本公
司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3,170,89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4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599,999,960.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60,706.02 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2,939,254.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2]B120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于 2023 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科技”)作为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于 2023 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派鑫科技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以下统称“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
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单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备注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 已于2025年
1 派克新材 10656101040029673
埭支行 12 月销户
2 派克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 463778276617
行 12,729.55
3 派鑫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 528778275559 1,750.09
行
4 派鑫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 78030122000404536 22.94
行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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