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一、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3
二、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5
三、2024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说明...... 8
四、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9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
议案二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三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6
议案四 《关于 2025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
议案五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1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
议案七 《关于申请 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3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25
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6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27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2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份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成静音,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摄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请按照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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