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 执业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云虹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 质量管理水平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 项目咨询
在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 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 项目质量复核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对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事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执行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
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