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
意见或建议,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张玉娟、
赵万一及董事杨勇,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玉娟女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履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选举张玉娟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胡耘通先生因在A股上市公司中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企业数量超过3家,辞
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二、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相关会议。
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日期 审议主要内容
第三届第七次 2024年1月25日 2023年度外部审计计划、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
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三届第八次 2024年4月16日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审计报告、财务预决算、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减值准备及
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
第三届第九次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议案
第三届第十次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三季度报告、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提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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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的相关议案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双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和关联关系。信永中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信永中和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并且能够在公司日常经营中为公司提供应有的审计服务。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情况;公司财务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三)督促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审计相关制度执行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并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规定履行季度、半年度的相关工作报告职责。在公司的年度内部自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督促内部审计部门认真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按时完成《内控自评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控自评报告、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报告、季度工作报告和半年度检查报告等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履行了审计部门的职责。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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