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万一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赵万一,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
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1986 年-1997 年历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 年-2003 年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2003 年-2019 年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政府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第二中级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两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在 A 股上市公司
闰土股份和有友食品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任职规定。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6 次董事会、4 次审计委员会和 1 次薪酬
司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准备了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条件。本人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本年应参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6 6 0 0 否 1 1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全部会议的议案,以独立董事的身份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理解公司在当期的行业发展中所作出的努力,发表了专业意见或独立意见,按照自身意愿严谨的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所议事项充分了解后,均表示赞同,未提出过异议。
(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认真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议程序和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4 年 1 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外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 2023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认可年审会计师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024 年 4 月,公司分别召开了年度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对年审会计师在 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落实方面进行了了解和确认。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4 年,通过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或者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本人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管理层对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业绩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担保事项、董事高管薪酬等有
分沟通。此外,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线上会议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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