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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耘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胡耘通在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证公司运营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2 日,本人因在 A 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企业数量超
过 3 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所担任的专门委员会职务。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张玉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本人因此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

(二)个人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胡耘通,男,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
政法大学审计学系主任、审计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审计、税法、环保法以及交叉研究。兼职律师、注册会计师,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重庆市审计理论研究骨干人才、重庆市审计学会理事、重庆市税务学会理事、
重庆市会计学会会员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
法学博士后;2011 年 6 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审计系主任。
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本人担任金科股份、长
江材料、智翔金泰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在任期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需参加的所有会议,在出席会议前,公司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准备了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保证了与其他董事的同等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本年应参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2 2 0 0 否 1 1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任职期间,本人均能以独立董事的身份依法履行职责,并且在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了专业意见或独立意见,严谨地按照自身意愿行使了表决权,对所议事项均表示赞同,未提出过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通过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等方式,本人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管理层对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业绩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担保事项、财务资助等有关决议执行方面进行了跟踪考察,并且对于公司所在行业及上下游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此外,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线上会议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切实
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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