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四方新材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90.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4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499.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986.9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512.3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45,068.07 45,068.07
2 干拌砂浆项目 25,040.71 25,040.71
3 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22,056.70 12,056.70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41,346.82
合计 152,165.48 123,512.30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4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74.13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 50,583.3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
孳息)为 4,932.85 万元,未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
号 账户余额
1 装配式混凝土预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001010120010023928 4,061.81
制构件项目 有限公司巴南支行
2 干拌砂浆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1101701040015142 602.49
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3 物流配送体系升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001010120010023910 266.77
级项目 有限公司巴南支行
4 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39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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