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83号《关于同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注册,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997,120 股,发行价格 55.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87.2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7,547,169.76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701,833.1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1,750,984.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952 号《验资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担任德业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保荐协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相关文件、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公司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不存在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规事项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关当事人不存在需报告的违法违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6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关主体能够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项承诺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建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则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8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制制度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