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 2024 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 受影响的 合并 母公司
内容和原因 报表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2023
年度 年度
2024 年度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营业成本 增加 32,252,499.64 增加 43,591,515.86
解释第 18 号》“关
于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
质量保证的会计 销售费用 减少 32,252,499.64 减少 43,591,515.86
处理”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