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8 15:46:56 股吧网页版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9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9 月

目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议案一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议案二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6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4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2025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5
年 9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 1 号 奥锐特药业公司行政大楼三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彭志恩先生

五、出席人员

已报到的合法股东及授权代表,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七、会议流程

1、与会人员签到;

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3、宣读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5、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6、股东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投票表决议案;

8、休会 15 分钟,计票人员休会期间在监票人的监督之下进行表决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9、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0、待网络投票结束,根据现场和网络的表决情况,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大会决议;

11、由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出具并宣读见证意见;

12、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与会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1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行政部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5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七、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 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本次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