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按照
最新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章程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其他附件见公司上网文件。
现行条款 拟定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 司”),经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0601816164”的《营业执照》。 代码为“913202000601816164”的《营业执照》。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现行条款 拟定后条款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
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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