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2:26:33 股吧网页版
新洁能: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
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86 人。注册会计师
中,227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52,937.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6,009.42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18.61 万元。2024 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 95 家,收费总额
9,271.16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445.1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春华

顾春华先生,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 12 月份开始在天衡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9 家上市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

王天先生,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5 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章能金

章能金先生,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
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
费 25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105 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收费将以 2024 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基础,
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