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2:26:33 股吧网页版
新洁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作为公司2024 年度年报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衡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
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85 人,首席合伙
人为郭澳先生。天衡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拥有注册会计师 386 人,其中 227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52,937.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6,099.42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15,518.61 万元。2024 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 95 家,收费总额 9,271.16 万
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4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等进行交流。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