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当日,公司先
行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与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当日通知,紧急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徐华东先生在会议上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向与会董事作出了说明。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徐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徐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独立董事项思英女士、独立董事 ATUL DALAKOTI 先生,其中袁新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项思英女士、独立董事 ATUL DALAKOTI先生、董事徐华东先生,其中项思英女士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 ATUL DALAKOTI 先生、独立董事袁
新文先生、董事王春燕女士,其中 ATUL DALAKOTI 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华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武海亮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春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春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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