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张轶华)
本人张轶华,作为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轶华,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
大学安泰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5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上海丽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上海派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
上海畅逸帕特纳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利和
味道(青岛)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上海凡迩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于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 2 次董事会。本人依照《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公司上述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任职期间,出席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各项决议,均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任职期间,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提前对董事
会即将审议的议案进行沟通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议案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审计计划等主要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不定期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现场走访、参加公司相关课程、经营大会等活动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调研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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