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
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很好地完成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和年度审计计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领域、预审初步发现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初步预审情况、年度审计计划等的汇报,并对年度审计计划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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