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9 20:45:11 股吧网页版
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罗进辉先生、江小金先生、袁俊先生,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罗进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预决算报告、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申请授信额度、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1、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形成完整的工作计划。

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小组在公司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不定期联系审计项目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沟通、解决审计问题。

3、2024年4月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一致同意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年4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一致同意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4年8月1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一致同意将《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24年10月2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一致同意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核查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其中包括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2024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认为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公司权限指引》等文件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持续做好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始终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