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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0:18:22 股吧网页版
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明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明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博士。1998 年 3 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担任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自本人于 2024 年 6 月当选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均以现场及/或通讯的方式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4 年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 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蔡明 8 8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3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3 次会议,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

(三)报告期内所做的工作

自本人于 2024 年 6 月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通过现场参与会议、电话
交流以及线上会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履行职责,助力公司发展。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0 天。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注重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通过与董事会各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的紧密合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本人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与调整,结合市场动态和公司实际,为公司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提供了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本人严格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部控制有效运行,防范潜在风
险。本人严谨筛选人才,认真开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的审核工作,为公司治理团队的高质量组建贡献力量。

同时,本人通过参与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积极与股民沟通,解答投资者的问题。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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