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61 人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75 人
2024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 人
2024 年度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汤贵宝、陶荣华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希格玛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展开全面审计工作。同时,希格玛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状况,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形等进行了细致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希格玛判定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此外,公司始终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与此同时,希格玛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实施审计工作期间,希格玛就多个关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这些事项涵盖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及时间、风险判断与评估、风险及舞弊的测试与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方向,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方面。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针对希格玛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过往审计工作表现与执业质量等方面,展开了全面核查与评价。经评估后认为,希格玛具备为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所需的独立性、资质以及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希格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涉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2025年2-4月,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希格玛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评估后认为,希格玛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始终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展现出高度的勤勉尽责态度。其在整个审计流程中,严格恪守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合规有序。
在此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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