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71.1111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13 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部分限售股,共计
127,536,500 股,涉及股东共计 3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已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届满,拟申请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
单位:股
变动数
项目 股本变动前 股本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122,133,333 36,640,000 158,773,33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40,711,111 12,213,334 52,924,445
1、A股 40,711,111 12,213,334 52,924,445
三、股份总数 162,844,444 48,853,334 211,697,778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控制的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汇恒投资”)及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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