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408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90
审 计 报 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408号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正和生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正和生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正和生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德皓审字[2025]00001408 号审计报告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的减值
(一)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4)所述,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及设计服务。公司的上述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工程的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管理层根据工程承包项目的合同预算,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合同的履约进度,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进行评估和修订,这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逾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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