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4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1-6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玉琴女士、独
立董事章友先生及董事长张熠君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李玉琴担任。2024 年 7-12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爱清先生、独立董事章友先生及董事长张熠君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吴爱清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了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重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4 年 1 月 17 日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2023 年年度审计事前沟通》
2024 年 3 月 25 日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2023 年年度审计事中沟通》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2023 年年度审计审后沟通》
2、《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8 日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5、《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9 日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024 年 10 月 21 日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10 日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审委会充分履行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并在审前做好审计方案沟通、审中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审后客观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公正的义务。
1、做好审计前的沟通工作
在年度报告审计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案中的审计准备、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人员配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确保审计方案合理,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2、监督审计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工作中,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按合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3、对审计师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公司年度报告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要求,拟续聘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