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2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3 号),常州澳弘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澳弘电子”)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
开发行了 5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 46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57,54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费 用 5,902,830.19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74,097,169.81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77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
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境外子公司,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保荐
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及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银行已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ELITE PROSPECT
SINGAPORE PTE.LTD.、澳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新增开立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1月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币种
12 日账户余额
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628436092828 人民币 0 元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88
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4746888660 人民币 0 元
常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NRA507983155789 人民币 0 元
ELITE PROSPECT NRA505383154985 美元 0 美元
SINGAPORE PTE.LTD. 常州分行 泰铢 0 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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