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3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澳弘电子”)于2025年12月11日公开发行了5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 46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57,54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5,902,830.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4,097,169.8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7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77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号
1 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 59,604.21 58,000.00 常发改外资备[2023]46号
目 常发改外资备[2023]53号
合计 59,604.21 58,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审议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投资额度,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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