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3/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6,000万元~12,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482,5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2%
累计已回购金额 22,208,217.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31元/股~5.4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
告编号:2025-001)以及 2025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同时,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4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82,5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2%,成交的最高价为 5.46 元/股,最低价为 4.31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2,208,217.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48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80%,成
交的最高价为 5.46 元/股,最低价为 4.3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2,208,217.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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