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华妹)
本人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华妹女士,1969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1990 年 7 月至 1996
年 1 月任磐安木工机械厂财务助理、财务科长;1996 年 1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金
华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2002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历任浙江中诚会
计师事务所、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4 月担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副所长;现任浙江信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国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智展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东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100%;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细致地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类别 加次数 (次) (次) (次)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1 0 0
陈华妹
提名委员会 - - - -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1 1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4年,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查阅资料,深入了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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