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自成立起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前,由独立董
事陈华妹女士、独立董事谭国春先生、董事周湘望先生组成,2023 年 10 月 26日起由独立董事陈华妹女士、独立董事谭国春先生、董事傅泽宇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陈华妹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2.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与 2024 年度财务预
第三届董事 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3 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 2024 年 月 29 日 5.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第一次会议 交易预计的议案》;6.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
议案》;8.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4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 2024 年 月 23 日
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8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 2024 年 月 26 日
第三次会议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 2024 年
会审计委员 10 月 29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 2024 年 日
第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聘用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4 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 2024 年度审计费为 9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
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等途径,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表,认为公
司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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