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3/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 2025/3/19
预计回购金额 6,000 万元~12,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
款等)
回购价格上限 8.00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50 万股~1,50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70%~3.4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18642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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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