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4 年度担任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凭借丰富的会计经验,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侯文彪,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管
理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国际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华意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大祥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阿文美驰轻型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礼恩派(嘉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现任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麟盛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22 年 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了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分别出席了任职
独立董事期间的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率 100%。
2、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合法、规范,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经营规范,治理体系完善,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经过管理层充分论证。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中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分别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出席率 100%。审议了包括定期报告、审计机构选聘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等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平时工作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等机会,在公司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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