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闫合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担任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闫合先生,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教授。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出席情况 参加股东会
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加会议
闫合 0 0 0 0 否 1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专门委员会。
3、其他履职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提供本人履职所需以及其他可作为独立判断的相关资料,便于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诚信与勤勉的态度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和独立董事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闫合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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