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任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24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继荣(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清伟和非独立董事余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胡继荣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恪
守职责的原则,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 其他履行
和建议 职责情况
2024 年 3 会议讨论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沟 同意 无
月 29 日 通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024 年 4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无
月 24 日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
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2024 年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月 27 日 其摘要的议案》《审计中心 2024 年上半年 同意 无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4 年 10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同意 无
月 29 日 案》
2024 年 12 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年度财务及内控 同意 无
月 10 日 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的介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突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经核查,审计项目组全体成员均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行业自律处分。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具备高质量完成公司委托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作用,与立信保持有效沟通:一是共同商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明确审计重点与时间节点;二是定期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督促审计团队恪守职业规范,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
3.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并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专业标准履行审计职责,高质量完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全面审议,确认其合理性与可行性。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审计中心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重点围绕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实施专项审计。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
员会及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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