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1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 朱建弟、杨志国
人
2024 年末人员 合伙人 296人 注册会计师 2,498人
情况
从业人员 10,02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743 人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47.48 亿元
2024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入 其中:证券业
务收入 15.05 亿元
客户家数 693 家
2024 年上市公 审计收费总额 8.54 亿元
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6 家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立信在执行审计工作期间,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审计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就以下关键事项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保持充分沟通:审计团队组建方案、整体审计规划、重点审计领域及其应对策略、初步审计结论等。基于专业判断和审慎原则,立信客观公正地出具了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体现了高度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对立信的基本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独立性、审计收费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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