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 年 4 月,本人因任职到期,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时离任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将截止 2024 年 4 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江乾坤先生:197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经
济学(公司金融)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财务云服务研究院院长助理,美国东南密苏里大学和马里兰大学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温州市平阳县金融办副主任(温州金改“百人计划”第一批成员)。现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江乾坤先生主要社会兼职包括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沈氏节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以审慎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所示: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股东大会 实际参加股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 (次) (次) 亲自参加会议 (次) (次)
江乾坤 3 3 0 0 否 1 1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所示:
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审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员会(次)
江乾坤 1 1 0 0 1 1 0 0
注:亲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