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 号)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401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0,1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17,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6,1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27,614,895.65 元,
募集资金余额 88,517,972.37 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上述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与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合计数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产生利息收入等影响所致。)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 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
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 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有关的 事宜。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在公司注册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的存
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 存储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
湖北小池滨江新
湖北滨江能 股份有限公司 420501676848
区热电联产项目 0.00
源有限公司 黄梅小池支行 09888999
(一期)
[注]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梅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