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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9 17:36:38 股吧网页版
长鸿高科: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专注于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PBAT可降解塑料、PBT树脂、黑色母粒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需采购PTA、苯乙烯、丁二烯橡胶、炭黑原料油等原材料,日常经营中存在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采购成本上升、库存价格下跌等经营风险,给原料和产品库存管理带来挑战,因此通过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销售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采购、销售业务为背景,涉及的 PTA、苯乙烯、丁二烯、炭黑原料油等产业链相关产品有相同或相近的期货品种可用于套期保值,且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趋势基本吻合、基差波动较小,公司对采购、销售业务进行预测,并对期货市场进行研究分析,综合考虑国际环境、宏观经济、国家政策、供需关系等各方面因素预判未来价格趋势,并结合公司资金等实际情况,以此为基础,在期货市场对 PTA、苯乙烯、丁二烯橡胶、炭黑原料油等产业链相关期货品种进行买入交易,以锁定公司生产成本,防范成本上涨风险。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及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实施,对于满足套期会计准则适用条件的交易,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因发生各类风险导致不满足套期会计准则适用条件的交易,公司按照其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准确反映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权限及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相关内容。

二、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和转移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PTA、苯乙烯、丁二烯橡胶、
炭黑原料油等产业链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的场内、场外交易。交易场所主要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境内合法期货交易场所。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

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四)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人员资质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且配备人员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三、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政策、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政策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均不利的风险。

3、资金风险

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4、违约风险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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