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琰-已离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4 月29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就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琰,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毕德投资 BDA Partners 投资副总监,先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北京宜信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芬钛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大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五洲特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萧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说明如下:
1、本人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持有公司股票;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本人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情形;
5、本人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
综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所有议
案均投以同意的表决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并提出专业意见。在审议董事
薪酬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出席情况
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信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4 4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各项议
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以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在审议董事
薪酬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4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并在任职期内,指导、督促审计部严格执行方案,能及时
针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做好内部监督与评估。
任期内,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的安
排,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建立有效沟通,以保证审计
有序执行。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主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投资者建立沟通、交流,解答中小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要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现场检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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