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哲)
作为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 年 5-12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哲,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籍,博士,汽车学院教授。曾任北华大学教师、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现任上海捷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安储智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5-12月,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参加股东
独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席会议
王哲 6 6 5 0 0 0 0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参加了各次应出席 的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 的讨论和审议,审议并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5 次,其中提名委员会 1 次,审
计委员会 3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 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 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现场工作时间 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 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 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 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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