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1:02:52 股吧网页版
方盛制药:方盛制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
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
司法》)于2024年7月起正式实施,《公司法》对公司治理、董监
高责任、分红减资、股权转让、股东权利等内容进行较大范围的
修订,也对上市公司章程的内容提出诸多新的要求。根据《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
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
修订)》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主要修改条款如下表,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湖南方盛制药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湖南方盛制药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湖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湖
南方盛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本公 南方盛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本公
司后,原湖南方盛制药有限公司的一切权 司后,原湖南方盛制药有限公司的一切权
利、义务全部转由本公司承担,原企业合同、 利、义务全部转由本公司承担,原企业合同、
章程中的承诺的义务,同样适用于本公司。 章程中的承诺的义务,同样适用于本公司。
公司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营 公司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

业执照注册号为 430000000017049。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000183855019M。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

代表人。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