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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7 号),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1.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83,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9,816,789.7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3,183,210.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04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更好地发展和管理公司募投项目,公司增加宁波继荣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继荣”)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及上海继峰座椅有限公司(“上海座椅”)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宁波北仑年产 1,000 万套汽车出风口研发制造项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宁波继荣为“宁波北仑年产 1,000 万套汽车出风口研发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本次是将全资子公司增加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结合公司业务进展和发展规划,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合肥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项目”及“长春汽车座椅头枕、扶手及内饰件项目”,并新增“宁波北仑年产 1,000 万套汽车出风口研发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经调整及变更后,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以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 累计已实际
号 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80 万套乘用车座椅总成 70,617.69 15,000.00 9,308.08
生产基地项目
2 长春汽车座椅头枕、扶手及内 39,515.23 11,500.00 9,956.08
饰件项目
3 宁波北仑年产 1,000 万套汽车 76,181.68 54,923.32 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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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