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并制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并制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进行调整,并同步制定《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拟将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为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三)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四)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本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廖益新(主任委员即召集人)、王颖彬、吴文利担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制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制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决策机制等进行明确规定。重新修订后的《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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