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和审慎决策,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该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2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首席合伙人:付建超
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04 人,从业人员共 5,616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 亿元。
德勤华永为 61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
币 1.97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渭华,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李渭华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翠红,2008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何翠红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何翠红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2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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