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
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内容,追溯调
整 2023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合并)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营业成本 -386,930.05 -440,256.25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 销售费用 386,930.05 440,256.25
理”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 影响。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财务报表部分数据进行追溯调 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德莱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二〇二四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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