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A 股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兆易创新使用自有资金、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A股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19,0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3.7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402.35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958.49万元后,公司此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443.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0年5月2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设的32310188000045744账户及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开设的110902562710703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03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下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用于“DRAM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调整前述“DRAM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用途及规模,并新增募投项目“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1 DRAM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82,413.75
2 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0,644.12
3 补充流动资金 1 96,041.51
4 补充流动资金 2 20,539.92
合计 469,639.30
注:“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再投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详见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使用自有资金、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A 股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A 股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募投项目支付款项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费用报销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